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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范围集中开展假错空残疾人证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30发布机构:字体:【大 】【中】【小】
关于在全区范围集中开展假错空残疾人证
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残联:
根据省、市残联《关于集中开展假错空残疾人证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残疾人证管控力度,有效禁绝“假、错、空”残疾人证在社会流转现象,经决定,近期在全区开展“假、错、空”残疾人证集中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和对象
(一)清理范围
全区彻查
(二)清理对象
1、不能在江苏省残疾人基础信息管理系统中查验到证号的崇川户籍的持证人员。
2、能在江苏省残疾人基础信息管理系统中查验到证号、但不具残疾体征的崇川户籍的持证人员。
3、已殁但尚未从江苏省残疾人基础信息管理系统销籍的崇川户籍的持证人员。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清理工作,对我区的“假、错、空”残疾人证进行全面清理,真正做到清得出、理得实,防止和杜绝此类证件在社会上再次出现,切实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构建科学、可行、管用的长效机制。
三、组织机构
区残联成立“假、错、空”残疾人证集中清理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本次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残联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四、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清理工作,采取残联自查与督查组核查相结合方式进行,以街道残联自查为主。整体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从2016年3月底开始,5月底结束: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3月25日至4月25日)
各街道残联应充分运用2015年全省残疾人基础数据调查、特别是已殁残疾人数据调查结果,认真开展自查,摸清状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填写《假错空残疾人证自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和撰写工作总结。
第二阶段:重点督查阶段(2016年4月25日至5月15日)
省、市、区残联组成联合工作组重点督查,督查有关单位自查工作情况、对发现问题的纠正处理情况等。该阶段分以下三个步骤按序开展;(1)4月25日—4月30日,区残联对各街道残联进行督查。(2)4月30日—5月8日,市工作组对我区进行督查。(3)5月8日—5月12日,各街道残联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再查并整改到位。(4)5月13日—5月15日,迎接省、市督察组的联合督察。
第三阶段:整改处理阶段(2016年5月15日至5月31日)
各街道残联对新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整改。主动、如实上报清理出的“假、错、空”人员情况并及时做出处理。对漏报、隐瞒不报或不主动纠正处理的,一经发现,将对有关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提请相关机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第四阶段:回头看阶段(2016年6月1日至6月10日)
区残联对专项清查工作的成绩和问题进行梳理总结,并进行通报。对整改不到位的,进一步跟踪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街道残联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清理工作,由残联分管领导牵头,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安排专人具体抓好落实,确保按时完成清理任务。
(二)清查彻底。各街道残联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边查边改,不得拒绝、拖延清理工作,不得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资料数据。上报的自查表和总结需经街道分管领导及经办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严肃纪律。各街道残联要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即办事程序公开、清理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电话:85529439。对在清理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打击报复、隐瞒事实真相的行为,一经举报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请各街道残联于4月24日前,将《假错空残疾人证自查情况统计表》和工作总结以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本两种格式,上报至区残联办公室。联系人:周洁,电子邮箱:ntccqcl@163.com
附件:1、全区假错空残疾人证集中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假错空残疾人证自查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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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4日